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学院党校拟举办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求思想上积极进步、行动上积极靠拢党组织、综合素质高,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师生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目的
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争做新时代“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
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经群团组织提名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最终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最终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并报党委备案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要求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推荐细则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党校培训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师生名单进行统计并填写附件三,纸质版交承办单位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负责人处。
花都校区:学生党总支 严晓君 443184113@qq.com
三水校区:物流系党总支 刘庭辉 1732903252@qq.com
三、培训时间安排
1.10月9日:下发《关于举办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10月17日前:上交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三)、学员学费至校区承办单位
3.10月21日前:承办单位审核学员名单、下发教材;主办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学院党委分党校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授课的通知》、《2019年秋季学期党校日程安排表》《2019年秋季学期党校培训课程表》
4.10月24日前:两校区召开党校开班典礼
5.11月7日:党校考试
6.11月7日:下发《关于推荐评选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的通知》
7.11月12日前:提交党校评优名单、党校审批并公示
8.11月21日前:党校结业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网络专题学习、党委委员专题讲座、撰写培训心得、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进”活动、结业考试六个部分。
1.网络专题学习:本次培训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要求,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课程内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 32 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党委委员专题讲座:在培训期间,学院党校将在两校区安排“党委委员上党课”专题讲座,参训学员需参与本校区讲座课程。
3.撰写培训心得:参训学员培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撰写不少于1篇培训心得。
4.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进”活动:参训学员需在培训期间参与院系单位组织的主题教育、“五进”活动。
5.结业考试:完成培训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参与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的党校结业考试。
五、具体要求
1.党校分别在花都校区、三水校区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共计4个培训班。培训班以院系为单位下设单位班级,设指导老师1名,助理班主任2名,负责单位班级培训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单位班级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负责小组学习事务,做好考勤、讨论记录等。
2.指导老师负责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发展对象学员进行全程管理,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学员培训情况,支部委员会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党校课程结束后,请两校区承办单位各推选1名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发言。请指导教师对发言稿认真把关。
4.集中辅导授课时,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室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5.党校结业考试将进行机考(闭卷),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课者,两年内取消参加党校培训资格。
6.笔试结束后,考核达标的学员每人自行准备一张一寸红底免冠相片,相片背后标明院系、姓名、性别,交至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办理结业证书。
7.借鉴同类学校标准,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和发展对象学员需缴纳30元学习费(包含学习教材、培训授课、结业考试、结业证书、网上学习账号等费用)。
主办单位 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
承办单位 花都校区:学生党总支
三水校区:物流系党总支
咨询电话 奚老师 020-86929686
苏老师 020-86928196
附件:1.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学员推荐细则
2.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参加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表
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代章)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