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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09 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安排,结合《关于做好2020 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学院党校拟举办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线上网络培训班,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求思想上积极进步、行动上积极靠拢党组织、综合素质高,在各方面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师生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教育、培养、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争做新时代“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

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经

群团组织提名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最终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最终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并报党委备案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要求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推荐细则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党校培训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师生名单进行统计并填写附件三,纸质版交承办单位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负责人处。

花都校区:美术系党支部 林志荣 275855891@qq.com 三水校区:电子系党总支 麦凤兰 303842988@qq.com

三、培训时间安排

1.4月13日:下发《关于举办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

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4月17日前:上交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

学员名单(附件三)、平台账号注册信息表(附件四)、学员学费至校区承办单位。

3.4月20日前:承办单位审核学员名单、主办单位将学员学习平台账号转发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

主办单位下发《2020年春季学期党校日程安排表》《2020 年春季学期党校培训课程表》

线上的形式



4.4月23日前:两校区召开党校开班典礼()

5.5月12日:各基层党支部收集党校学员培训心得并评分。

党校考试(形式看学生是否开学而定)

6.5月12日:下发《关于推荐评选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

子培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的通知》

7.5月15日前:提交党校评优名单、党校审批并公示

8.5月22日前:党校结业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网络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平台直播)、撰写培训心得、如何以身作则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业考试五个部分。

1.网络专题学习:本次培训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要求,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课程内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 32 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专题讲座:在培训期间,学院党校邀请党委委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上党课(具体时间待定)。

3.撰写培训心得:参训学员培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撰写不少于1篇培训心得。

4.以身作则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参与讨论。

5.结业考试:完成培训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参与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的党校结业考试。

五、具体要求

1.党校分别在花都校区、三水校区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共计4个培训班。培训班以院系为单位下设单位班级,设指导老师1名,助理班主任2名,负责单位班级培训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单位班级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负责小组学习事务,做好考勤、讨论记录等。

2.指导老师负责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发展对象学员进行全程管理,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学员培训情况,支部委员会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党校课程结束后,请两校区承办单位各推选1名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发言。请指导教师对发言稿认真把关。

4.专题线上讲课、主题教育等相关讨论时,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登录到学习平台,各小组长做好考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党校结业考试将进行机考(闭卷,具体形式视学生是否开学而定),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课者,两年内取消参加党校培训资格。

6.笔试结束后,考核达标的学员每人自行准备一张一寸红底免冠相片,相片背后标明院系、姓名、性别,交至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承办单位汇总后,提交给主题单位,用于办理结业证书。

7.借鉴同类学校标准,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和发展对象学员需缴纳30元学习费(包含学习教材、培训授课、结业考试、结业证书、网上学习账号等费用)。



    主办单位 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

    承办单位 花都校区:美术系党支部三水校区:电子系党总支

    咨询电话 奚老师 020-86929686 苏老师 020-86928196



附件:

1.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学员推荐细则

2.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参加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表

4.平台账号注册信息表

 

附件1

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学员推荐细则

学院党校是培养和教育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基地,党组织主要通过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学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是帮助学员从思想上入党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党校学员的质量与学习效果,将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院党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校学员推荐细则如下:

一、党校学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基本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群团组织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支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最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平时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自愿参加党校学习。

2.该入党积极分子已向学院党委备案,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通过审批。

3.对党的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入党动机端正、愿望迫切。

4.政治思想进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学生近一学年班级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上一学年无重修挂科情况(有重修的必须推迟一年,学生手册考试重修必须推迟一学期,有挂科的必须推迟一学期)。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无私奉献的,优先推荐。

(二)发展对象学员基本条件

    1.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学院党校的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三年有效,在原单位已取得相应证书超过三年的,进校后应参加本院党校培训与考试)。经过群团组织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支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讨论上报党委备案最终确定为发展对象,平时表现优秀,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自愿参加党校学习。

    2.该发展对象已向学院党委备案,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通过审批。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近一学年班级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上一学年无重修挂科情况(有重修的必须推迟一年,学生手册考试重修必须推迟一学期,有挂科的必须推迟一学期)。

    4.表现突出,具有先进性。多次参加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表彰奖励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5.主动和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原则上提交思想汇报不少于

4篇。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无私奉献的,优先推荐。

二、党校学员推荐程序与办法

   1.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从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人员中选送符合条件的学员,规范填写《参加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要求字体和格式统一,无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人员。

    2.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从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中选送符合条件的学员,规范填写《参加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要求字体和格式统一,无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人员,无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发展对象不满一年人员。

3.推荐学员工作由党校指导,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实施。

4.符合要求的党校学员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审核,学院院党委审批,正式名单将会在全院公布。

附件2 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四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基层党组织

花都校区(名)

三水校区(名)

1

机关一党支部

2

2

机关二党支部

2

3

机关三党支部

2

4

机关四党支部

2

5

机关五党支部

2

6

基础教学部党支部

6

7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6

8

体育部党支部

6

9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党支部

60

10

创业培训学院党支部

60

11

公开学院党支部

40

12

美术设计系党支部

50

/

13

音乐系党支部

50

/

14

学生党总支

120

15

外语系党总支

80

/

 

16

经济贸易系党总支

120

 

/

17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90

18

物流系党总支

/

 

70

19

会计系党总支

/

 

160

20

电子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70

2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80

22

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

/

 

20

合计

1098

 


 

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九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基层党组织

花都校区(名)

三水校区(名)

1

机关一党支部

1

2

机关二党支部

1

3

机关三党支部

1

4

机关四党支部

1

5

机关五党支部

1

6

基础教学部党支部

2

7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

8

体育部党支部

2

9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党支部

20

10

创业培训学院党支部

20

11

公开学院党支部

20

12

美术设计系党支部

15

/

13

音乐系党支部

20

/

14

学生党总支

70

15

外语系党总支

45

/

 

16

经济贸易系党总支

60

 

/

17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50

18

物流系党总支

/

 

45

19

会计系党总支

/

 

60

20

电子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45

2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50

22

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

/

 

20

合计

551

 

 

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

电话:020-86914401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