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15 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党员工作,使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一步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践行学校“以德为行 以学为上”教育理念。学院党校拟举办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求思想上积极进步、行动上积极靠拢党组织、综合素质高,在抗击新冠肺炎中表现突出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师生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不断深化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当前学院常态化防疫工作,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争做新时代“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

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经群团组织提名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最终被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备案)。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本校教职工和在读学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最终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并报党委备案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要求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推荐,详见附件一;

2.党校培训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二。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师生名单进行统计并填写附件三,纸质版交承办单位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负责人处。

花都校区:经贸系党总支 田玉清 1579456272@qq.com 三水校区:工商系党总支 郑文凤 934121948@qq.com 三、培训时间安排

1.925日前:上交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三)、学员学费至校区承办单位

2.927日前:承办单位审核学员名单、下发教材;主办

单位下发二级党组织需加强对第十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培训的相关通知、《2020年秋季学期党校日程安排表》《2020 年秋季学期党校培训课程表》

3.1016日前:两校区召开党校开班典礼

4.1027日:党校考试

5.1027日:下发《关于推荐评选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

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的通知》

6.112日前:提交党校评优名单、党校审批并公示

7.115日前:党校结业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网络专题学习;党委委员专题讲座;撰写培训

心得;结合学院常态化防疫工作,参与志愿活动;“五进”活动;结业考试等六个部分。

1.网络专题学习:本次培训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要求,分别设置了相应的课程内容。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 32 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党委委员专题讲座:在培训期间,学院党校将在两校区安排“党委委员上党课”专题讲座,参训学员需参与本校区讲座课程。

3.结合实际,根据学院常态化防疫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五进”活动,参训学员需在培训期间参与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的“五进”活动。

4.撰写培训心得:参训学员培训期间根据培训期间的所感所悟,结合自身身份,撰写1篇字数不低于3000字的培训心得。

5.结业考试:完成培训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参与由学院党校统一安排的党校结业考试。

五、具体要求

1.党校分别在花都校区、三水校区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共计4个培训班。培训班以院系为单位设指导老师1-2名,负数本期党校培训班的统筹工作;院系参训学员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原则上每组20名学员设组长一名,协助指导老师负责小组学习事务,做好考勤、讨论记录、志愿服务、

“五进”活动的开展等。

2.指导老师负责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发展对象学员进行全程管理,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学员培训情况,支部委员会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党校课程结束后,请两校区承办单位各推选1名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发言。请指导教师对发言稿认真把关。

4.集中辅导授课时,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室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5.党校结业考试将进行机考(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者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者,两年内取消参加党校培训资格。

6.笔试结束后,考核达标的学员每人自行准备一张一寸红底免冠相片,相片背后标明院系、姓名、性别,交至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办理结业证书。

7.培训过程中,根据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学习平台费用标准,学员需自付学习卡费用30元,其他培训教材、培训用品等费用,均由学院党校支付。

主办单位 中共亚洲必赢委员会党校承办单位 花都校区:经贸系党总支三水校区:工商系党总支咨询电话 苏老师 020-86928196

附件:1.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要求

2.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参加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表

附件1

4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要求

党校培训班主要通过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的政

治理论培训,提高学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是帮助学员从思想上入党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培训班学员的质量与学习效果,推荐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班学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基本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群团组织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支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最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平时表现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自愿参加党校学习。

2.该入党积极分子已向学院党委备案,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通过审批。

3.对党的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入党动机端正、愿望迫切。

4.政治思想进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带头作用,有良

好的群众基础。学生近一学年班级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上一学年无重修挂科情况(有重修的必须推迟一年,学生手册考试重修必须推迟一学期,有挂科的必须推迟一学期)。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无私奉献的,优先推荐。

(二)发展对象学员基本条件

1.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学院党校的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三年有效,在原单位已取得相应证书超过三年的,进校后应参加本院党校培训与考试)。

经过群团组织推荐(学生)或党员推荐(教职工),支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讨论上报党委备案最终确定为发展对象,平时表现优秀,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自愿参加党校学习。

2.该发展对象已向学院党委备案,并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通过审批。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近一学年班级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全班前30%,上一学年无重修挂科情况(有重修的必须推迟一年,学生手册考试重修必须推迟一学期,有挂科的必须推迟一学期)。

4.表现突出,具有先进性。多次参加实践锻炼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表彰奖励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5.主动和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原则上提交思想汇报不少于

4篇。

6.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疫情防控做出无私奉献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与办法

1.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从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人员中选送符合条件的学员,规范填写《参加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要求字体和格式统一,无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人员。

2.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从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中选送符合条件的学员,规范填写《参加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要求字体和格式统一,无未满18周岁申请入党人员,无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发展对象不满一年人员。

3.推荐学员工作由党校指导,各院系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实施。

4.符合要求的党校学员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至承办单位,

由承办单位审核,学院院党委组织部审批,正式名单将会在全院公布。

附件2 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基层党组织

花都校区(名)

三水校区(名)

1

机关一党支部

2

/

2

机关二党支部

2

/

3

机关三党支部

2

/

4

机关四党支部

2

/

5

机关五党支部

2

/

6

基础教学部党支部

2

2

7

体育部党支部

2

1

8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

9

继续教育第一党支部

40

20

10

继续教育第二党支部

20

20

11

继续教育第三党支部

20

20

12

美术设计系党支部

35

/

13

音乐系党支部

35

/

14

学生党总支

60

60

15

外语系党总支

70

/


16

经济贸易系党总支

90

/

17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80

18

物流系党总支

/

60

19

会计系党总支

/

140

20

电子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60

2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70

22

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


30

合计

384

563



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基层党组织

花都校区(名)

三水校区(名)

1

机关一党支部

1

/

2

机关二党支部

1

/

3

机关三党支部

1

/

4

机关四党支部

1

/

5

机关五党支部

1

/

6

基础教学部党支部

1

1

7

体育部党支部

1

1

8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

9

继续教育第一党支部

20

20

10

继续教育第二党支部

15

15

11

继续教育第三党支部

15

15

12

美术设计系党支部

15

/

13

音乐系党支部

15

/

14

学生党总支

35

35

15

外语系党总支

45

/

16

经济贸易系党总支

45

/


17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45

18

物流系党总支

/

45

19

会计系党总支

/

65

20

电子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45

2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

/

50

22

国际教育学院

/

15


合计

212

352




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

电话:020-86914401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