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专题
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
电话:020-86914401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