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7-30 点击数:
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
电话:020-86914401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