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合格课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19 】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振兴本科教育,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试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和《亚洲必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合格课程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形式

本次合格课程申报与评审工作采用学校划拨经费到教学单位的方式;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备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结果审核。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及评审组织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申报对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新开设或尚未经过合格评审的课程。详见附件2。

2.评审要求。评审组成员应由教学单位领导、分管教学领导、高级职称教师代表以及非课程所在教研室教师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成。

三、材料要求

申请合格评审的课程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合格课程封面(按系部);

2.本部门合格课程目录清单;

3.评审结果汇总表;

4.经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评审的合格课程评审表(须有评委签名);

5.该课程教学标准(大纲)(含实训教学环节);

6.该课程的教学进度表,需填写教学单位意见及建议;

7.教学课件(前四周的电子材料);

8.该课程近三年使用教材封面和目录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前面四个材料所涉及课程的课程编码和课程名称等信息要准确、一致。

2.以上要求的八个材料都需一式两份,交由教务处统一汇编成册。

3.电子文档存放要求:每门课程的材料分别建立一个文件夹,请按附件2的系部目录格式排列顺序命名,如 ;各教学单位所有申报课程材料统一放进以部门命名的文件夹,如 。

4.单位须写一份有关本单位合格课程评审工作的通讯稿,将其上传至单位网站,并提交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务处。

5.请于2018年10月29日前将课程材料报送至三水校区办公楼318室(或花都校区办公楼307室)教务处黄仁刚老师,联系电话:020-86929839(内线839),邮箱:15072371@qq.com。

附件:

1.合格课程建设项目封面

2.本学期须申报课程、目录格式及评审结果汇总表

3.合格课程申报评审表

4.[000000]《XX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5.[000000]《XX课程》课程教学进度表(参考格式)

6.关于合格课程申报材料评审的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优秀微课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天诚汇智”创新促教基金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