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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3级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01

各学院:

根据《亚洲必赢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工商院发〔2022〕182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学期2023级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3级在读在籍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学校根据各类教学改革需要调整专业时,要求转专业且经学生本人同意的;

5.休学期满复学时,原专业因停招等原因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转专业:

1.在读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的(含要求转回原专业的);

4.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学制之间的;

5.高考录取时非物理、历史组兼招的物理组、历史组专业之间,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其它特色培养类型(如校企联培班等)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学生提交申请

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照教务处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在7月5日24:00前,扫下方相应二维码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学生所在学院于7月11日下午17点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汇总表(请见附件2《××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学生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转入考核

接收转入学院于7月17日前按照各专业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请见附件3《××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于7月19日之前送交教务处复核。不同意接收的,注明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三)审核公示

教务处对转入学院提供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后,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完毕后,学生于新学期开学初开始编入新专业下一年级(即2024级)重新学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020-86929528,花都校区办公楼309。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

          2.××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3.××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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