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亚洲必赢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工商院发〔2022〕182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学期2024级全日制夏季高考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4级在读在籍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在读一年级期间可以申请专业。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转专业
1.在读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学制之间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5.高考录取时非物理、历史组兼招的物理组、历史组专业之间,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其它特色培养类型(如校企联培班等)学生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二)转专业后学业及学费标准
1.凡转专业学生,自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
(三)专业学院转入条件设置
各学院对应专业转入条件限制详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附件1)。
三、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12月16日-26日内扫下方相应二维码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注:每位学生只能提交一个转专业申请,请每位学生慎重考虑决定。)
(二)转出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出。于12月31日中午12前将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学生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转入考核
接收转入学院于2025年1月11日前按照各专业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7点前送交教务处复核。不同意接收的,注明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四)审核公示
教务处对转入学院提供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后,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完毕后,学生于下学期初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各学院在学生转专业后应做好课程补修安排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020-86929528,花都校区办公楼309。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
2.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3.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