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6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前期预申报基础上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类别

研究年限

配套金额

科研平台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科)

3-4年

根据《亚洲必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社科)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科)

特色新型智库社科)

创新团队项目

科研项目

重点领域专项

不超过3

根据《亚洲必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特色创新项目

不超过2年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不超过2年

注:我校将创新团队项目视同科研平台

(二)申报依据

依据为《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及相关附件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我校限额申报。科研平台(除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各1项、创新团队项目2项、重点领域专项12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共8项。

2.课题负责人可同时申报平台和项目,但是只能申报1个。团队成员参与项目数不限。

(二)申报条件要求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相关《通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

1.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9日。

2.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管理部门开设账号(联系科研处陆老师,发送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开设账号)

(二)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填报,申请人自行登录申报平台下载申请书并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申请书填报

2023.4.24-

2023.6.1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组织专家指导。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指导形式不限,原则上至少组织一次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系统及申报材料提交

2023.6.2-

2023.6.3

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并6月3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

申请人

相关单位

组织限项评审推荐

2023.6.3-

2023.6.9

如超项,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通过评审推荐的项目,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

申请人

科研处

推荐上报

2023.6.10-

2023.6.11

科研处审核、

推荐上报。


申请人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相关指南要求。

2.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6月3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3年科研平台和项目(共计XX项)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3年6月3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2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陆老师处。

4.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前,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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