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页:体育馆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体育馆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体育馆的日常管理,结合学院实际运行情况,秉着爱护公物、节约有限资源、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使用体育馆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注明使用的起止时间,待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爱护馆内的一切公物,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三、使用期间:认真做好用水用电的管理,一律采取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四、使用完撤场后,应在15分钟内将所有用电设备关闭,如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关闭的,则对其借用人采取相应的处罚(处罚依据是按照所使用设备全部开启1小时为基数并顺延,乘以5倍计价标准)
五、环境温度低于28摄氏度时禁止使用馆内的空调。
是否需要开空调
本人已阅读以上管理办法,并保证使用期间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处罚。
借用人: